近日,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发布《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》。详情如下。 省直各缴存单位、缴存职工: 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减轻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缴存职工购买合肥市新建商品住房的,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。 本通知自2023年5月23日起执行,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。 附件:1.实施细则 2.《委托书》 3.《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》 4.政策解读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2023年4月26日 来源|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责编|何文艺编辑|王玲 主办单位|安徽省政府新闻办、省网信办 平台建设及技术支持|安徽新媒体集团 香奈兒包包 https://www.aartmt.com/category/brand/chanel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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